(1)我国绿电交易现状与发展趋势
据了解,目前我国用电企业绿色能源消费需求主要来自两方面:国内外政策要求和自发的环保意识。现阶段主要有外向型企业、需要作出绿色低碳能源使用承诺的企业以及国内上市公司。
今年9月7日,全国首次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正式启动,来自17个省份的259家市场主体踊跃参与,成交电量79.35亿千瓦时,成交价格较当地电力中长期交易价格增加3-5分/千瓦时。其中国网经营区内绿电交易参与主体有222家(67家发电企业、155家电力用户),总交易电量68.98亿千瓦时,绿电环境价值均价为3.73分/千瓦时,约2/3的用户签订了3-5年的长期购电合同。本次绿电交易中,浙江作为首批试点之一,共62家企业参与(其中售电公司32家),合计成交电量30074.5万千瓦时,发电企业上网侧成交电价425.3分/千瓦时。
随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文件的下发,电力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新能源将逐步参与市场,成为重要的竞争主体。经预测,燃煤发电市场化电价改革政策出台之后,电力交易价格全面上浮,可再生能源企业直接参与交易的绿电价格也会有所上涨,有助于推动可再生能源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及绿电交易。另外国家对高耗能行业采取一定限制措施,例如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未来有可能会将能耗双控、高耗能企业电力交易与绿色电力挂钩,高耗能企业消纳绿电的需求将会增强,政策方面需要推动绿电交易与高耗能用电企业市场化交易,能耗双控、碳交易等政策有效衔接,例如高耗能企业购买绿电可在能耗双控、用能权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消纳绿电的用户在核算碳排放时进行相应扣减等。
(2)绿电产业发展前景分析及预测
绿色电力生产、输送和分配电能的工业部门。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等环节。绿色电力的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是同时进行的,绿色电力既不能中断,又不能储存,需要统一调度和分配。绿色电力工业为工业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基本动力,随后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建设了一批大、绿色电力中型水电站,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先行部门。
绿色电力市场化改革提升了行业自主定价权。长期来看,我国绿色电力需求仍有上涨空间,行业理应取得更好的估值。据悉,在绿色电力交易方案设计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相关电力企业和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调研。从各方反馈看,一个基本共识就是开展绿电交易条件已经成熟。
在绿色电力需求方面,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购买绿电需求迫切。宝马汽车、巴斯夫股份公司等跨国企业,都提出在未来十几年内实现100%绿色电力生产的目标;首钢等传统工业企业,期待用绿色电力生产推动转型升级;我国许多出口型企业,也希望用绿色电力生产来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图表:2021-2025年国内绿色电力预测
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快速发展,2020年发电量占到全社会用电量的10%左右,相当于替代煤炭2.22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45亿吨。与此同时,2020年我国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平均度电成本分别降至0.38元和0.36元左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燃煤标杆基准电价水平,这也为下一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需求创造了有利条件。
据悉,深圳每年消纳绿色电力超过350亿度。在深圳供电局给南山区某全国排名前三互联网公司开具的绿电使用证明显示,2020年,该公司在深圳各大办公场所及绿色电力数据中心使用的绿电类型有水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绿色电力占其用电量比例超过35%。
“碳达峰、碳中和”下绿色电力能源生产和消费将发生深刻变革,基层电网企业迎来了重大战略机遇,也面临着诸多严峻考验。我国要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绿色电力消费是实现碳减排、碳中和的重要方式之一。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一方面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提升绿色电力产品的发电收益,有力促进新能源发展;另一方面能够为绿色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实现产品零碳需求提供便捷购买途径,满足用户绿色电力消费意愿,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2021年作为光伏、风电平价元年,展望未来,光伏、风电有望从补充性能源升级为主要增量能源形式。在2060年,光伏风电在国内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有望达到70%以上,成为能源支柱。白城市有待开发的清洁能源近5000万千瓦,是全国首批确定吉林省千万千瓦风电基地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唯一的风电本地消纳示范园区,是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是国家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十四五”期间,按照省“一主、六双”空间布局和市“一城三区”规划目标,白城市新能源产业必将迎来大发展、快发展。